婚姻必須始終從神的角度來理解
婚姻必須始終從神的角度來理解,而不是從人的角度來理解。婚姻中幾乎每一個問題的開始,都是因為人不是從神永遠的目的開始,而是從人的需要、文化、情感或經驗開始。
神關於婚姻的目的、設計與決定
一、婚姻開始於神,不是開始於人
二、神的目的在人的需要以先
三、「那人獨居不好」啟示出了神的心意
四、婚姻是神的決定
有一句話需要特別注意:
「我要為他造……」
這句話說出完全是神的主動。
神沒有問亞當想要甚麼樣的妻子。
亞當沒有去尋找夏娃。
亞當沒有發明婚姻。
乃是神自己說:
「我要為他造……。」
這啟示出:
- 神的決定;
- 神的旨意;
- 神的主動;
- 神的主權。
所以,婚姻先是神的決定,然後才成為人的經歷。
現代文化常常從完全不同的問題開始:
- 我是否被這個人吸引?
- 我是否孤單?
- 時間是否合適?
- 這個人是否滿足我的願望?
但聖經的開始點完全不同:
神的心意是甚麼?
我們需要悔改,不再主要透過個人的慾望或世界的期待來看婚姻,而是要回到神起初的思想。
五、婚姻的存在是為了完成神的目的
因為婚姻起源於神,所以婚姻的目的遠超過陪伴。
婚姻至少有幾方面神聖的目的。
婚姻存在,是為了使丈夫和妻子能一同:
- 彰顯神的形像;
- 領受神的生命;
- 經歷與神的交通;
- 學習倚靠祂;
- 代表祂的權柄;
- 完成祂永遠的目的;
- 並成為神創造中合宜的管家。
因此,婚姻可以被看作是神的訓練場,使信徒在其中學習與祂同行。
六、家庭是我們學習與神同行的範圍
這篇信息的開頭從以諾開始,這是非常有意義的。
以諾:
- 與神同行;
- 生兒養女;
- 活在平凡的家庭生活中。
根據以諾的故事,我們需要改正一個錯誤觀念:屬靈並不是要人從日常責任中退出來。
相反地,與神同行正是在神所命定的日常責任中發生的。
婚姻與家庭成為信徒學習以下功課的地方:
- 倚靠;
- 謙卑;
- 順服;
- 交通;
- 愛;
- 犧牲;
- 以及神生命的彰顯。
婚姻和家庭生活不是屬靈的攔阻;相反地,它們乃是神產生屬靈成熟最主要的方式之一。
七、每一個婚姻問題都必須回到神起初的設計
在我們交通婚姻時,需要一再強調一個主題:人的智慧不能最終修復婚姻。
即使心理學的洞察、溝通技巧或實際建議都有一定的價值,但如果它們沒有回到神起初的心意,就不能真正恢復婚姻。
原因很簡單:
如果婚姻屬於神,
那麼婚姻就必須照著神的設計來運作。
因此,婚姻問題的解決,不只是更好的方法,乃是恢復神的目的、神的角度和神的供應。
這篇開頭的信息,是為了呈現一個明確以神為中心的婚姻觀。婚姻不應主要透過人的幸福或情感滿足來理解,而應透過神永遠的目的來理解。婚姻起源於神的心,藉著祂主權的決定而設立,並且存在的目的,是使丈夫和妻子一同完成神對人類的設計——有祂的形像、領受祂的生命、彰顯祂的性情,並有分於祂的工作。
因此,每一個健康婚姻的開始,不是問:
「我想從婚姻中得到甚麼?」
而是問一個更深的問題:
「神起初為甚麼創造婚姻?」